尊敬的投資人:
根據《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天津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信托”)發(fā)行的信托計劃只對“具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對象"進行推介宣傳。以下信托計劃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產品信息展示、信托受益權轉讓信息展示等內容),您需要閱讀并自主確認本人或本人所代表的機構符合以下合格投資者要求后才能瀏覽訪問。
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信托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如果確認您本人或您所代表的機構是符合以上要求的“合格投資者”,請點擊“確定”鍵以繼續(xù)瀏覽本網站。如您不符合要求或不同意任何有關條款,請直接點擊“退出”鍵。
天津信托在本網站所載的各種信息,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投資建議。